2020/03/05
一、貫徹誠信理念,建立誠信體系,把守法誠信作為企業安身立命之本,激勵誠信,懲戒失信,公平、獨立、誠信、科學地開展監理工作。
二、遵守法規及相關政策,依照企業資質范圍開展經營業務活動,不轉讓、出租、出賣企業資質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。
三、在投標過程中不串標、不圍標,不以降低監理工作質量等手段壓價承攬業務,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,誠實守信,公平競爭。
四、依據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》及合同約定,組建項目監理機構和派遣項目監理人員,明確監理職責,定期檢查項目監理部工作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五、加強職工教育和管理,不得以吃、拿、卡、要等手段向建設方、施工方謀取不正當利益。
六、按規定進行檢查驗證,按標準進行工程驗收,認真審查項目承包人的報審資料,確保企業各項監理資料的真實性、時效性和完整性。
七、承擔社會責任,踐行社會公德,不泄露商業秘密及涉密工程的相關信息,不用虛假資料申報各類獎項、榮譽,不參與非法社團組織的各類評獎等活動。
八、遵守《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會員自律公約》,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對監理工作的監督。